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保障实验室的环境安全,减轻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暂存压力,学校定于9月14-16日组织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储工作。请各二级单位通知所属(管理)实验室做好收储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1.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危废收集、转存工作,危废管理员必须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暂存柜参与收储全过程。
2. 各单位危废管理员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统计各实验室或课题组待转存的废液及固废的相关信息,完成附件一、二,并以“**学院*月危险废弃物收储情况统计表”命名文件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国资处邮箱予以审核,重量待称量后再标注。
3. 废液全部分类放入废液桶;固废、试剂空瓶等请用纸箱封装,严禁将装有废液的试剂瓶放入纸箱;分量较少,不易于入废液桶混装的液体废弃物,可以用矿泉水瓶、可乐瓶、玻璃器皿等小容积器具盛装,确保封存完好,不易外渗。同时,每瓶废液外侧应标签标注清楚成份,废液桶外侧标签,需完整填写所有该桶内收集的废液成份。(参看附件三)
4. 电子版资料收集截至时间为9月10日(以邮箱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电子版资料的,收储工作推迟到下一次。
5. 国资处邮箱:gzc-sys@ximums.com
联系人:刘英
联系电话:027-6886289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09.07